“你。。你。。”高健指着沈洁,气的说不出话。
沈洁不悦的把他手指给按下去,“我讨厌人家用手指着我。”
“还有你自己脑子都送废渣渣,明明上次自己也说了色字头上一把刀,结果还是再次犯蠢。”
“明明你不是做生意的吗?结果。。”沈洁觉得高健现在能赚钱,应该是遇到了一个好机会。
在这个猪做生意都能赚钱的年代,高健那么蠢的脑子,会做生意赚钱,不应该和脑子有关,而应该和这个年代有关。
“你说如果遇到一个高明点的,稍微用点手段,你是否会再次掉进去。”
算了,沈洁知道高健的脑子不大聪明,知道他过的不好,也就放心了。
就算这人回去后继续做生意,想来也是给人赚的钱,不知道何时会再次给人骗走钱。
临走的时候,想起某人,顺口问了句,“对了,你知道沈媛的情况吗?”
“我知道她去了港城,上次我回去进货,听人提起她,说在港城那边买了房子,当起了寓公。”
提到她,高健就又想起那些钱可是他的,都是他的。
如果他当初也跟着去港城,把手上的钱拿去买房子当寓公,现在小日子一定也是过的各种滋润。
高健真的后悔,如果当初他立马跟去港城,大概率应该会找到沈媛,然后逼她把钱拿出来。
可现在想要在偌大的港城找到沈媛,不是容易的事。
不过没有关系,他再弄到一些钱就去港城,或者直接找个富婆。
这些年经常有港城那边的人过来,有找小姑娘,有找男人的,高健都不知道听到多少这样的消息。
他以前都是一听而过,从来没有放在心上,他可是想着自己要成为大老板的。
现在他手上的本金不多,生意也没有以前好做,都知道进货地方,现在加入的人挥舞着钞票南下,他其实优势不多。
思来想去的高健,很快就做好选择,就找个富婆过去,弄到一些钱后就在港城那头定居。
打定主意的高健送走了勘察现场的民警后,就跑到一处,也是他最后的秘密基地,从里面找出了五六千现金。
哈哈哈,谁都不会想到,他还是留了一个心眼,“走,买车票。”
当然临走前,他还是走了一趟潘家园子,买了一点他觉得是古董的小玩意。
高健从来没有告诉过人家,小时候他家隔壁的邻居懂点这个,他小时候因为家里穷,没有人愿意和他玩,就去疯老头家听他唠叨一二,也慢慢的学会了点。
只是他知道他的水平,就是一个三脚猫的水平,从来没有想过要入场,一旦看走眼,可是要亏进去很多钱。
疯老头说他忙碌操劳一辈子,临老却打眼,收到了几件假古董,把辛苦积攒下来的积蓄全部都赔进去。
现在的他可不管那么多,他也要求不高,但凡能有一点真货,等他到了那边后,就可以出手然后买楼。
到时候他也要做寓公,有钱就买房子,要么就是存银行,绝对不能放在身上,高健打定主意,同样的错误可绝对不会犯第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