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训练.修炼(2 / 2)

“你们训练的时间已经满一个月,作为一个战士要求的基本身体素质已经勉强达到了,而接下来的训练,就该确定你们在战斗中的位置了。不知你们对自己有什么定位没有?”到了训练场,王宗超望向面前四人,首先问道。

牟钢显然已经打定了注意,开口说道:“现在说定位自己还太早了,毕竟我们都没有足够的剧情点数兑换能力。所以现阶段我们还是作为一名普通士兵去上战场吧!我就以冲锋枪来战斗好了。”

李萧毅基本也是同样的意思,而詹岚最后开口道:“经过训练,我使用一些简单的枪械不成问题。另外,我还一直利用训练之余的时间向华大夫学习一些基本的医疗技术,虽然医术很粗浅,但至少可以应付一些失血、伤口包扎、骨折处理方面。接下来的时间,我还想多学些医术。”

王宗超点头同意他们的定位,不过他知道詹岚肯定是有所保留的,别的不说,就说她作为一个可以称得上柔弱的美女作家,在训练中却基本可以跟得上李萧毅、牟钢的步伐。

王宗超注意到,当她被严酷的训练逼得接近崩溃的边缘时,往往会低声念出一段短促而变化多端的音节,而下一刻她就会如回光返照般的,明显变得更有活力许多。

要不是王宗超功力日深,还真听不到她低声念出的这段音节,而他也明白詹岚身上并没有半点内力,那么她疲劳的恢复就应该与这段音节有关,可能是主神处兑换的可以暂时强化一个人力量、耐力、速度的白魔法一类的技能。不过这类传说魔法技能远远没有内功来得持续有效,也达不到根本上改变体质的目的。

只是它比起内力有一个优势,就是它可以强化别人的力量、耐力、速度,而且来得方便快捷,在作战中有很强的辅助作用。

王宗超不由有些感叹她的聪明,相当善于利用人际关系。除了她强化的剧情点数应该是从郑吒处得来的之外,还在于她选择的强化。虽然白魔法类的强化对于个人生存的作用远不如同等级别的内力,但由于能够强化别人的特点会使得她变成团队中不可或缺的人物。

既然自己的自保能力不足,就让别人保护自己好了!这显然就是詹岚选择的生存之道。而学习医术显然也是一种让自己在团队中地位增值的捷径。

三人都说完之后,所有人都望向郑吒。

郑吒显得有些犹豫,想了一会才说道:“要是我选择发展枪械方向,不就浪费了我的内力、血族强化。但如果要走王大哥你的路线,我却感觉还差得远。”

“走我的路线,先不说好坏,但肯定不是一时之功。如果是短时间内就要形成战斗力,我倒是有个建议。”听了郑吒的话,王宗超思索片刻,开口说道:

“就武学来说,拳术要形成战斗力是最难的,毕竟近身肉搏需要具有太多的技巧与应变,对基本功要求也高,即使最基础的击拳、踢腿的动作有些人可能练上几年都练不好。

但是如果是使用兵器就简单多了。一个小孩都可以拿一把匕首杀人,而一个练了好几年拳的壮汉都不一定能够做到一拳杀敌。至少的武术的初级、中级阶段持有兵器者总是比赤手空拳的人占优势,所以,你现在该考虑的是用上某一种兵器。”

“那我该用什么兵器?”郑吒迫切地问道。

“越简单直接,越容易上手越好,除了我们的时间不多之外,也是适合你的性子。有俗话说‘月棍、年刀、一辈子枪、宝剑随身藏’这条谚语说明各种兵器掌握时的难易程度是不同的。以刀、枪、剑、棍四种而论,枪是最难掌握的。仅仅是搬、扣、扎这三个动作,不下苦功就很难做得正确。枪法之多是其它兵器技术无法比的,而各家枪法又各有许多深奥之处。相对来讲,棍法便较容易掌握,因为棍是诸兵器之基础,可说包罗万艺。剑与刀难度在枪棍两者之前,不过剑有双刃,刚柔相济,实际上也是有枪演化出来的,而且还要更加小巧,难度相当高。而刀是一面刃,剑是两面刃,两者比较,掌握剑术又比刀术为难。”

“那我就用刀好了!够霸气,我最喜欢了。至于用棍就算了,要是以后拿条棍子去闯荡,总是被人说‘棒棒,帮我把行李挑到那边去。’那可丢人丢到家了!”听到这里,郑吒不假思索地作出选择。

“刀?虽然目前还难以断言你是适合用刀。但要知道,学刀的时间也是以年记的,而且刀的种类五花八门,有单刀、双刀、柳叶刀、大刀、斩马刀等,其中走轻灵一路的柳叶刀变化繁复之处不下于绝多数剑法……都用不上……嗯……说起来,倒是有一种最简单的刀法比较适合。”

“是斩马刀?”郑吒一副早有所料的样子。

“错!是飞刀。”

“飞刀?小李飞刀的飞刀?”郑吒愣然。

“不错,所有刀法中,飞刀是最简单的。因为所有刀只要是握在手里使用,就不可避免涉及到攻防、出手后的变化、虚招实招。只有飞刀不用考虑这些,只要距离够远就不用考虑防御,出手的话做到快、准、狠就足够了。像小李飞刀这样的人,飞刀的准度与速度都是惊人的,飞刀的威力估计已不下于现代枪械,所以没有任何人可以在他出手之后避过去。

但即使是这样,飞刀仍然涉及到计算对方的运动轨迹、招式破绽、以及把握自己出手的时机角度,学问仍然很深,还是不适合你。”

“那我到底要用什么?”郑吒郁闷。

“标枪!”

“什么?又不是备战奥运!”

“你先听我说完,标枪与飞刀同样都是出手后就不用管,而且标枪比飞刀重多了,技巧要求也低多了,更多的是体现出以力破巧,如果出手的威力够强,你甚至可以不用考虑对方的防御,直接以力破开就行了。”

“那我还不如玩冲锋枪……”弄了半天居然被决定使用一件很挫的武器,郑吒哭笑不得。

“一开始选你就选了内力强化。用冲锋枪?难道你要把内力用到枪上再用子弹射出来?还是说,你认为投枪的威力无论如何比不上热兵器?”任何专家在自己的专业被否定都会火大,王宗超也不例外。

仿佛为了显示他的怒火与权威,王宗超从空间袋中取出神枪“孤寂”,握在手中,向前一踏,训练场坚硬的花岗岩地面上,顿时陷入两个深深的脚印,直陷到王宗超的脚踝关节处,就好像那花岗岩只是一块软泥巴。

立地生根般站住,王宗超右手紧握住神枪“孤寂”,身形后仰,倾斜成一个巨大的弧度。

下一瞬间,他身体上的筋好像橡皮筋受了反弹似的,爆发出强大的力量,令整个身体随着这个弧度的猛然绷直把长枪脱手飞出。

长枪之上原本一直闪烁着的银光突然暴涨,如同一道笔直的银光一样被掷了出去,发出的声音如同海啸山崩,银光下方的地面开始迸裂,泥土飞溅,随着银光的轨迹陷出了条沟渠。

一个巨大无匹的声响在正前方五十米外一下子迸发出来,铿锵有力,实物猛烈碰撞后的破裂声并不是火药爆炸能够发出的。

碎石横飞,长枪以无比的力量在坚固的花岗岩上凿出了一个大洞,裂痕四处延伸开去。那枪仿佛一座象征破坏和力量的碑树立在那里,迎着阳光闪出冷寂的寒芒。

轰隆一声,一棵合抱粗的大树一下子倒塌下来,因为它很不幸正出于这一枪轨迹中,树干暴出一个碗口大的空缺,创口爆裂,木屑四飞。

王宗超微微有些气喘,这一掷差不多也是他目前的极限力量,实际上,他还用了一点神枪“孤寂”的特殊力量。

所以他深吸了一口气,调匀了一下内息,才对犹自呆若木鸡的郑吒说道:“投掷标枪的要领我差不多都示范给你看了,要诀就是要做到在一掷之中把全身力量都用上去!接下你必须在二十天内每天都要投掷三千次以上,一直练到用标枪在十米内穿透两寸厚的钢板的程度!”

“大哥,我同情你……”李萧毅拍拍郑吒肩膀,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