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章 真凶(1 / 2)

我是锦衣使 云飞鲸 1472 字 15天前

萧秋水沉默良久,才长叹了口气,点了点头。

“好,我给你一刻钟。如果你无法为柳三翻案,我会向南宫主司重重告你一状,到时候只怕你身上这件青鸾服就要不保了。”

南宫允只给了萧秋水一天时间破案。

她采信了吴万川逼供的结果,又找卓霏霏签字画押,承认了和柳三的私情。

只要柳三被斩首,耳中小人的案子就算告一段落,她就可以交差复命了。

没想到这个新来的小缉官李云霄,竟然对真相这么执着,一心要为柳三翻案。

“属下遵命。”

萧秋水只给了自己一刻钟的时间,李云霄不敢浪费,连忙从袖中取出一张宣纸,蹲了下来,铺在地上,纸上写着一个字。

众人的目光落在这张纸上,百姓争先恐后地往高台挤,想一看究竟。

幸好有小吏们用木杖死死拦住。

“你们请看,这是个什么字?”

翁大头最先凑上前去:“头爷我是没有读过什么书,但我认得,这分明是一个【干】字。”

李云霄又把目光落在审案台上的萧秋水。

“不,是【士】。”

萧秋水说出了和翁大头不一样的答案,但她很快便明白过来李云霄的意思。

果然,李云霄说道:“你们要说这是个【干】字也好,是【士】字也罢,回答都对。而之所以看到的字不一样,是因为你们看得角度不同。”

翁大头恍然大悟:“没错,可是这跟案情又有什么关系?”

“当然有关系。”李云霄站了起来,“你们还记不记得,谭晋玄在死的时候留下了一个血字,那是个像【三】字的图案,而我们都认为那就是凶手的名字。”

“什么像【三】,那分明就是【三】。”翁大头立即争辩。

李云霄也不着急,慢条斯理地道:“那你们还记不记得,当时是谁最早将这个字读做【三】的?”

“我记得,是吴小缉啊。”翁大头朝吴万川一指。

“不错,就是他。”李云霄双手抱在胸前,用审视的目光盯着吴万川,“可为什么他要迫不及待地将血字读做【三】?”

众人的目光也纷纷聚集在吴万川身上。

“因为他心虚,因为他急着误导旁人,因为谭晋玄写的根本就不是【三】,而是——【川】!”

“吴万川!”翁大头惊叫道。

法场内外顿时一阵哗然。

但是对于李云霄这个说法,大多数人还是觉得太过异想天开。

李云霄能想到这个,是因为昨天和苏千羽喝牛肉汤时,谈起“福”字倒挂而产生的灵感。

吴万川淡淡一笑:“这只是你的猜想,你有什么证据证明我就是凶手。毕竟这个字,你的读法也对,我的读法也对。正如你先前所说,不过是我们看得角度不同而已。”

他有这个反应,李云霄事先也猜到了,所以他也不着急。

“证据嘛,当然有。”李云霄话虽如此,却没有直接拿出证据,而是转而道,“其实这个案子最让我迷惑的是,凶手的杀人动机到底是什么?”

翁大头还处于一脸懵逼的状态:“对啊,你说吴小缉是凶手,但是他没有理由杀那几个人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