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章:麋鹿(1 / 2)

电影科技王国 比迹 2051 字 2天前

味道很不错,野生的麋鹿跟人工喂养的有很大不同,肉质很鲜美,而且因为长期食用云杉等一系列带有香气的植物,所以肉质更为鲜嫩。

王爸用刀子切开一块儿然后用叉子放进嘴里面,嚼两口,不由得对着赫里斯竖起了大拇指,肉汁在齿间迸发,鲜美留香,肉质八分熟,刚刚好,尤其是那一点盐巴,放的更是恰到好处,将原本就鲜美无比的鹿肉更加提升了一个高度。

王才也是忍不住的点头,确实,虽然赫里斯的厨艺不怎么样,但是这个鹿肉本来的鲜味儿却掩盖了他厨艺的不足。

赫里斯咧着嘴,不时地用手抹了一把嘴角的油,络腮胡子也是随着咀嚼不断的蠕动着,看着吃相很香的两人,心中也是满足不已。

这就是他在这里的原因,外界太纷扰了,一切都是奔着钱去,忙忙碌碌干了一天的活,每天面对着高楼大厦,灯红酒绿,就像是一个活死人一样,每天机械一般的活着。

金钱已经遍布了全世界,每个人都为此而生存,吃喝拉撒睡都需要钱,钱可以称得上是衡量人的标准了。

现在人奉行人人平等,但是真的平等吗,不见得,因为在经济上,钱,已经把人分为了三六九等,有钱人是大爷,没钱的就是乞丐。

赫里斯也算是一个小康家庭了,吃喝不愁,不过每天却重复同一件事儿,上班——下班,如此的重复,终于,他受不了了,他受够了这个钢铁混铸的都市,拎着包来到了这里。

所有的一切自给自足,一个小木屋足够他睡觉了,每天的狩猎足够他果腹了,周围的一切足够他生存了,这就够了,不需要再奢求什么了。

抛开嘈杂,抛开世俗,蹲在一个密林之中,远离尘嚣,坐看世界风轻云淡,云卷云舒,一切都那么的平淡,这却是他所喜爱的,他并不为此感到后悔。

吃过饭,在雪地里面漫步,对于刚踏入密林之中的王爸来说,一切都那么的新鲜,大雪压松,宛如一个老人一般,如果再来一场大雪,这颗树绝对会被压折。

世间万物都遵循其规律,就像是这棵树,大雪压折之后,等过段时日,赫里斯直接将它变成木材,变成火炉里面的取暖东西,给他在寒冬之中提供那么一丝暖意。

万物都有好有坏,就像是赫里斯自己,他就算躲在密林之中远离尘嚣,但是却还要依靠他已经烦躁的尘世,一些东西还需要从那里面重新获取,这其中就不免需要钱,这也是听到王才的提议他一口答应的原因。

大雪封山,目光所及,一片白茫茫的世界,空气清新,吐出一口气都变为了白雾,一切的嘈杂都没有了,站在那里,忍不住的高声呐喊,声音传荡在山谷之间,来回回荡着。

脚踩着雪地上,嘎吱嘎吱作响,清脆,却不刺耳,密林之中也是不时地传来一些动物活动的声音,虽然小,但是却让这里遍布了一些生机。

“麋鹿”王爸低声喊道,随后就将后背背着的枪给取了下来。

赫里斯按着王爸的枪口,缓缓说道“别激动,它们有它们的生存,我们也有我们的生存,我们今天已经杀了一头麋鹿了,足够食用两个月了,不需要再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