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到了s7,先是隔壁dota2的newbee肉山团,后来鸟巢会师失败,正好上本书快结束了,我很想写点什么——有心写本竞技文,但总觉得没有冠军靠yy没劲了点,所以最后选择了这本法爷的英雄联盟。
……………………
到了今天,s8的决赛,我终于见到lpl捧杯了。
我进入这个游戏七年零三个月。
第一次见到那个引发了无数争论的“原班人马广告”时,我17,和阿水现在的年龄一样。
看到lpl夺冠的时候我刚刚昨天过完25的生日,已经踏向了中年。
以我现在的写作水平,我和lol之间,我和lpl之间的故事,写起来也许有几万字甚至几十万,这个游戏作为一种爱好,贯穿了我七年多的时光——也许将来还会更长。
我可以毫不矫情地说一句,英雄联盟,的确是我的青春。
就像我之前承诺的,ig夺冠,加五十更——
在整个十一月期间,以每天五更的形势奉上。
哦,明天开始,我晚上要出去吃螃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