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34章我是一个演员(1 / 2)

1984之狂潮 再次等候 1926 字 8天前

全场哗然。

有几人认识那个提出临时动议的人,就是赖广文郎,那个荆建的“铁杆盟友”。那些人就觉得有趣了,难道那个中国小子输不起吗?居然这时候派人来搅局?而且投票已经有了结果,根本就无法推翻,难道满地打滚就能有用吗?

不过在股东大会上,无论占股比例大小,一般都可以畅所欲言。说过后有没有用不知道,但起码保证你有说话的权利。也就是多听几句废话。许多人就抱着这样的心态,开始聆听赖广文郎的发言。

赖广文郎向主席台一鞠躬:“我家少爷,也就是平田康先生授权我,如果董事会投票通过进行改组,我们将提出以下动议——同意外面公司以合理的价格对蓝星网进行收购!”

一瞬间,全场再次哗然。

没想到最后一刻,居然连平田康也反水了。

其实这很容易理解。虽然现在王烈获得了蓝星网的控制权,但这控制权是很不稳当的。光说荆建手中的股权,私人账户加冰山网络直接间接拥有的就达到405,已经超过王烈和他小伙伴们的398,只要再等一年,荆建私人账户的投票权解冻,就立刻能够夺回蓝星网的控制权。

这还没算上其中的诸多变数。比如荆建继续持股,甚至超过50的绝对控股权。也就是说,王烈虽然赢了这一局,但时时刻刻要防备荆建的反击。

然而现在平田康的动议是把蓝星网全都卖了,这一下子就是釜底抽薪,连蓝星网都没有了,又怎么让荆建夺回控制权呢?

不过许多人又一想,又很能理解平田康的做法。他确实在刚才的投票中支持了荆建,可荆建自己都保不住蓝星网,这总不能怪他吧?既然如此,现在就是爹死娘嫁人,个人顾个人,平田康就要考虑他自己的利益了。

而且这个时间点选择的实在是太漂亮了。之前已经介绍过,其实蓝星网股价的合理区间应该在30到40美元之间,而现在是180多美元。如果在这个时候有人提出收购,总不会比市场价低吧?也就是说,他一定要拿出超过180美元一股的价格。

在这里,再简单介绍一下收购的基本常识:

在恶意收购中,买家并不联系管理层(这个在现实操作中并不常见的),而是直接向被收购企业的股东发交易邀约(tender offer)。举个例子,首先买家在目标企业已经拥有了10的股份,一直想要找机会收购目标企业。这时候买家会像其他股东发一个tender offer,说我要以75每股的价格收购公司41的股票。这个offer会一直有效20天,或者,直到45的股票已经收满为止。如果这个tender offer买到了41的股票,那么买家就拥有了51的股份,也即公司的控制权(注:这里假设公司只有一种股票,所有股票都有相同的投票权)。

理论上讲,买家拥有了51的股份以后,就拥有了绝对的控制权,收购目的也就达成了。至于怎么样从51到100,有很多办法。第一种,是在发tender offer的时候就附条件,如果tender offer的目标能够达成,那么会以相同的价格收购剩下的股票;第二种,如果tender

offer的目标是90,在达成90后,剩下的股东你可以直接以合理价格把它们买走(c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