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多数情况下,职业经理人都要听命于控股方大股东或董事会,控股方对职业经理人有生杀予夺的权力。
今天,我可以聘任你为高管,明天,你让我不顺心了,我就可以解雇你,最多给你点违约金。
但并不排除一些特殊情况,职业经理人具有比董事会更强的话语权,甚至控制了整个董事会。
最典型的情况就是张晨重生前的苹果,乔布斯回归苹果后,已经不是苹果的股东,却控制了整个董事会,没有一个董事敢于反抗乔布斯的意志。
再比如杰克韦尔奇、乔治大卫这种传奇ceo,从销售员干起,一步步做到通用和utc的最高层,凭借出色的业绩和能力,折服了所有股东,全盘掌控了董事会,成为这家企业真正的帝王。
无论是乔布斯还是杰克韦尔奇,他们都有一个共同性,就是卓越的个人能力和业界声望足以让股东和董事会对他们无条件信赖,并且在公司内根深蒂固,苦心经营十数年,最终成为企业无可替代的选择。
是的,无可替代,这是他们共同的标签。
但还有一种情况,就很特殊了。
管理层bo。
很多人都以为,管理层收购只存在于上市企业或大股东控股权不稳的公司。但实际上,有数据表明,大股东绝对控股的公司被bo的比率,远大于上市公司和股权分散型公司。
这些公司当然也有他们的共同特点。
第一,大股东往往并不直接介入企业管理,而是委托给职业经理人。职业经理人操盘了企业所有的日常管理和经营。
第二,公司的业绩严重依赖于某些职业经理人的个人关系或个人能力。
第三,职业经理人全盘掌握了企业的人事权。
第四,企业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第五,有资本介入。
这五条中,第五条是硬性条件,其余四条中,如果符合三条,管理层bo的成功率就非常大。
这也很容易理解,在一个发展前景良好的行业和公司中,职业经理人一旦掌握了企业生存的命脉,并且手握大权,必然会谋求对企业更进一步的控制,此时就会与控股方产生博弈。
在这种情况下,控股方也是麻杆打狼两头怕,一来,公司所有业绩都依赖于管理层,如果真的解除管理层的职责,公司业绩肯定完蛋,公司也就完蛋了。二来,所有员工都听命于管理层,一旦双方关系彻底破裂,管理层带着所有人一起跳槽,公司一样完蛋。
公司是什么?表面看上去,似乎是一个实体,其实,公司就是人的集合。人都没了,还有公司什么事?
当然,用来走账的皮包公司除外,这里探讨的只是合理运营的正常公司。
在这种博弈下,控股方大股东考虑到自己本身的利益,利弊权衡之下,极有可能选择妥协性方案,也就是向资本方交出控股权,由管理层对公司进行收购,职业经理人变成真正的股东和控股方。
这五条之中,黄志荣自认为全部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