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八章 检察官 (周一第一更!)(2 / 2)

他也不反驳对方而是抬头看向了天花板,不过那张英俊的脸上的表情摆明了就写着“不同意”这三个字。

威廉姆斯检察长自己都有点心虚,只好硬着头皮说道:“何况现在还没有到起诉阶段,我们还要在那个……叫什么来着的中国人身上挖出他的同伙,正是你我双方一起努力的时候,现在说这个未免早了一点吧。”

如果用东方某大国的新番热剧《人民是……嗯,的名义》作对照,那么肯定不能理解西方某大国这两位检察官之间的这段对话的。

地方检察官居然不鸟联邦检察长,联邦检察长为了案件管辖权还得和地方检察官商量,这实在太无组织无纪律了!难怪我大美利坚老是出oj辛普森。

所以说,资本主义落后国家还得学习社会主义国家的先进经验。

看看《人民的名义》里面东方某大国的那些检察官们,人家多牛逼啊:

什么省委常委,他们随随便便就把我们最可爱的达康书记的老婆给抓了;什么公安厅长,他们随随便便就把我们最爱看的同伟厅长还有他小蜜给坏了;什么副国公子,他们随随便便就把我们最萌萌哒的瑞龙公子给办了。

这几位官二代简直就跟我大萌的锦衣卫一样。还没等东西两厂出面就把事情给搞定了。(注释……东西两厂那就不注释了。)

很可惜的是这套不能照搬到到实行普通法的美利坚,所以还得解释解释。

首先,美国的检察官不隶属司法体系而是归行政体系管,这点很重要务必谨记。实际上,他们全都是政府雇佣来处理法律业务的公务员。

其次,美国有联邦和州两套检察体系。联邦检察官是司法部长任命的。州和地方检察官是选民投票选出来的,所以他们不用听任何人包括州长或者其他行政长官的指令,只需按照职务范围规定行事。

最后,美国分设了联邦、州和市镇三级。可是联邦管不了州,州也管不了市镇。大家独立各玩各的。(注释2)

也就是说,作为纽约市检察官的拉姆西先生根本不怵联邦检察长威廉姆斯先生,前者实际上就是独立王国的小王子,后者只不过是司法部长的狗腿子。

………………

注释1:请不要误会,zod将军不是美国刑警大队长。换成英文的话应该是capta,类似于上尉军衔的级别。不过为了方便起见就翻成队长了。

注释2:美国司法部长(uates attorney neral直译的话是总法务官或者总律师)就是联邦总检察官,实际上这个职位一开始是给总统和国会当律师和法律顾问的。到了1870年为了这位联邦政府的首席律师和总检察官能完成日益庞杂的工作,这才建立了美国司法部(departnt of jitce)。

所以,美国司法部是很神奇地先有“部长”再有部门的政府部门。

美国司法部根据联邦巡回法院的辖区划分的了94个法区,分别任命了94位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