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四百三十四章 斩草要除根(1 / 2)

李牧陈婉 公子不歌 2048 字 11天前

林清雅与蒂姆库克见面的时候,苹果公司高层已经定好了出售苹果的底价。

鉴于他们不可能靠股市大规模减持套现,更没办法解决ipod业务所面临的巨大窘境,而苹果自身又找不到任何突围的办法,未免夜长梦多,他们大幅度拉低了自己的报价和底价。

报价,是完全按照现在的市值签订意向协议,如果意向协议签订的当天,苹果市值是30亿美元,那么牧野科技就将以这个市值作为基准,将对应的资金支付给苹果股东。

底价,是按照现在市值的80签订意向协议,同样是30亿的实际市值,牧野科技只需要按照24亿做基准支付即可。

无论是报价还是成交底价,牧野科技都必须在收购苹果大股东手里股份的同时,完成苹果的私有化,换句话说,得帮助苹果解决股民的那个烂摊子。

之前微软想用十五亿美元买走as和电脑整机这两个大板块,然后留下ipod业务给苹果公司,让他们自己给自己擦屁股,这也就意味着苹果股东拿到这15亿之后,还要再从里面拿出一部分来解决ipod业务。

上市公司出售重大资产,所获得的资金并不能直接揣进这帮股东的口袋里,他们想最终落袋为安的话,还得实现公司私有化,那就要给现在的股民、投资者一个总体满意的交代,这相当于还要从这15亿里再拿出一部分补贴股民,最后剩的那点钱还不够塞牙缝的。

如果牧野科技能够帮助苹果解决股民的问题,完成苹果的退市,那这些股东们也就能安安稳稳的套现走人。

林清雅原本还做好了准备跟蒂姆库克好好来一场拉锯战,但没想到的是,蒂姆库克代表苹果公司给出的报价,甚至比李牧预想的底价还要低。

李牧原本认为,理想的价格是以市值120左右的价格跟苹果的股东签订协议,然后再以市值150左右的价格补贴股民,强制让苹果完成退市,但没想到对方开口的价格比自己期待的底价还要低。

李牧没能完全把握苹果股东目前的焦灼心理,而苹果也没能完全把控李牧对苹果的真实意图,一个觉得对方可能不太想买,一个却觉得对方可能不太想卖,于是才产生了这样的实际差距。

对苹果来说,他们实在不敢再把李牧这个潜在的买家吓跑,这已经不是苹果奇货可居的时候了,现在苹果成了无人愿意接盘的烂摊子,能遇到个主动询价的,对苹果来说就已经非常难得了,如果再想宰个冤大头,那真的是要把自己玩死。

苹果的报价对林清雅来说有些始料未及,但她还是极好的发挥了自己的专业素质,代表李牧向蒂姆库克表态:牧野科技对苹果的购买欲望并不高,之所以有意收购苹果,最主要的原因有两个,一个是有兴趣把苹果在计算机操作系统以及整机设计制造上的基础,和牧野科技入股的神舟做个结合,将来可以与微软做抗争;再一个,是进一步肃清ango-发展路上的竞争对手。

林清雅甚至告诉蒂姆库克,按照李牧的意思,如果牧野科技最后真的收购了苹果,他会直接把ipod产品线废除,包括且不限于终止研发与生产、终止各渠道销售,甚至销毁或拆解所有ipod库存。

这样一来,就代表牧野科技要承担ipod业务废除的所有成本,可现在看来,ipod业务已经濒临死亡,牧野科技完全可以不亲自废除这项业务,任由它死在苹果的手里,这样就和微软目前的态度没有什么两样。

说完了这些,林清雅话锋一转,又对蒂姆库克说:“不过,我们李总很尊重苹果这家公司,他觉得,如果某些前提条件成立,牧野科技是可以帮助苹果,来承担ipod业务所带来的所有成本的。”

蒂姆库克点点头,问她:“不知道李总的前提条件是哪些?”

林清雅说:“第一个前提条件,是苹果必须保证核心团队90以上的人三年不动,也就是说,包括库克先生你在内的苹果高层、核心岗位负责人、核心岗位工作人员,在未来的三年内必须继续为牧野科技收购后的苹果公司工作,为了增加约束力,诸位都要与牧野科技分别签订协议,如果在未来三年内想离开,要至少支付个人三年合约薪酬的三倍作为赔偿,外加签署三年的竞业协议。”

核心团队三年不动,提前退出三倍赔偿、三年竞业协议,这是李牧给苹果核心团队制定的“333”计划。

拿库克来说,如果他现在年薪五百万美元,牧野科技会跟他签订一个时间为三年、总价为1500万美元的协议,如果他干满三年,至少拿走一千五百万美元没问题,但如果他想提前退出,哪怕提前一天,也必须赔偿牧野科技4500万美元,并且承诺在退出之后的三年不得从事任何与牧野科技的业务有重叠的行业。

这样的协议看起来很严苛,对个人方面也有些不公平,但实际上只要双方认可,是具备法律效力的,这就和经纪公司跟明星签订的经纪约一样,老实听话保你乖乖发财,但如果敢有二心,先让你赔偿一大笔,然后再限制你去其他公司发展,敢耍流氓耍光棍,绝对能告的你倾家荡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