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章 造势(2 / 2)

都市模拟人生 明渐 2985 字 15天前

这几位家主,纷纷在说国家制度的好话。

“不行!不能加入国家,加入了对我们有大害!”某家主一脸阴沉道。

“什么大害?”几人不解。

“路税,仅路税一项,我们以后每年的损失,就在数百万灵币以上!”

“这个损失我们不能忍受,在加入百城商盟之前,我们已经同意过镜路税不得超过5的限制,这次再顺从他们,过镜税完全取消,一次又一次让步,一次又一次损失,日后吾等权利,要被他们占尽矣!”

马上有人解释道:“话不能这么说,报纸上也解释了,路税虽然减少了,但日后经济活力提升后,会从商税方面弥补回来,还能赚的更多,我们不能只算损失,不看收益。”

他还强调道:“路税取消了,以后我城的商品,在其他城市的销量与净利,也会提高许多,足以抵消路税之损失!”

那人却别过头道:“我知道,但路税定多定少,是我们自己的权利!他们要求取消便取消,我们的颜面何在?”

颜面?

原来这就是问题的症结所在。

在场多位家主也都品茶沉思,思考这个问题:

是手上的部分权利重要?

还是到手的数额更多的经济利益重要?

有人选择了权利,认为权利更加重要,一点不能丢失,哪怕少赚些灵币。

但大部分人,还是选择了经济利益,认为可以拿出一些不算紧要的权利,换取令人心动的利益。

至于颜面什么的,在别人都是千万富翁、亿万富翁,你才只是个百万富翁时,跟他们比,你这个百万富翁就有颜面了?

面子这类的东西,不看你在坚持什么,而是看看别人爱攀比些什么?

如果人们都在追求灵币、都在比拼身家财产的多少时,你再抓着手上的那点权利不放,那恐怕真的会有人骂他傻瓜了。

这个时候,那人反而更没面子了。

不过,百城联盟中,却真有不少城市,把手中的权利,看的比实实在在的利益还要重要。

甚至宁愿不赚那些钱,也不愿加入所谓的“国家”。

而这些不合作城市的一个共同特征是:统治那座城市的,只有一个家族。

也就是说,整座城市,是某一个家族的“私有财产”,不是多家共治。

这类城市,周鸣将其称之为“一家之城”。

百城商盟的110座城市中,有43座城市,属于“一家之城”,占据比例不小。

这些“一家之城”,面对建立国家的热闹舆论以及议论纷纷,却大多反应冷淡,不冷不热,只有少数积极响应。

有几座城市,甚至态度敏感、反应激烈,严厉禁止百姓讨论建国不说,还把那些联名上书,请求加入国家的商人,给抓了起来,打入牢狱!

其反应之过激,如同朝他人怒目以对、生怕手中棒棒糖被抢走的熊孩子一般。

对这些态度顽固的城市,周鸣当然有应对方案,但不打算马上解决他们。

因为造势活动结束后,第二步工作走的十分顺畅,到目前为止,有55座城市,同意加入他所定义、架构、创造的那个“国家”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