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四章 早打完了(2 / 2)

纵兵夺鼎 夺鹿侯 1737 字 13天前

至于匈奴人为什么能在百年之中比汉朝强硬,那是因为他们有马,但自从孝武皇帝从大宛弄来良马配种,西北马便不比塞外马弱。早年燕北还需要购置鲜卑大马,那是因为鲜卑骏马确实比汉家马稍强,但到了凉州臣服,拥有山丹军马的燕氏早就在战马这一方面强于鲜卑,他们又如何翻天呢?

鲜卑军的军阵极其严整,每一次太史慈命部下冲锋便会遭到猛烈的射击从而被打退。即便因突袭未能集结全部兵马的东部落一样可怕,太史慈则不愿令部下徒增伤亡而采取不断冲阵佯攻的战法,以期达成消耗敌军箭矢的目的。

不过弥加同样料到太史慈这种打算,只要燕军不对他发起冲击,他便不让军卒引弓放箭,并御使军阵以小范围腾挪实则不断向西行进。

既然燕军不能直接将他围困于野外,那么弥加除了拖延时间之外也要思虑着如何逃生。至于说今日在此地与燕军决死,弥加是万万做不到的,他既无军队亦无辎重,在这儿久战是取死之道。

何况他心中最重要的筹码,便是引轲比能部援军前来,只不过通报轲比能遇袭的消息,一来一往至少十日,可以想象的这十日之中弥加都将在不断的逃跑中渡过。

太史慈的战法非常稳妥,眼下情况弥加自是不敢主动向他们进攻,同样弥加也不敢直接逃跑。他四千鲜卑军除了先前受到些许损伤,更多的是有步军有骑兵的健全者,步兵先行等同没走,骑兵先行步兵一定会为燕军所害。

相反燕军就没这么多顾忌,无非是接连不断地冲击、互射两轮箭雨接着退下来。以伤换伤鲜卑人受损也比他们大的多。鲜卑兵只能朝一个方向投射一两千支箭矢,而同一时间燕军却能向他们两个方向各投射两三千支箭矢,即使在高低不平的大漠中有些箭矢能命中、更多的箭矢不能命中,击溃敌军也只是时间问题。

只不过就是磨叽了些。

有人不能忍受这样的战法,文丑离开自己部下军队,奔马至太史慈处拱手道:“将军,何不发我等率骑兵冲入敌阵?只需两曲骑兵,一定能冲垮敌军阵形,到时大军掩杀过去,岂不能收其全功?何必如此大费周折!”

颜良文丑,这俩是正经的骑将、冲阵猛将,让他们在这儿看着太史慈指派弓手射过来射过去,实在太过无趣。何况这二人先前已经与鲜卑人交过手,知道他们是这么模样,未经系统军阵训练的鲜卑军卒虽然作战凶猛,但只要能摧其锋便可极大地打消其士气。

要在以前,太史慈也是这样做的。只是此次出战他顾虑颇多,这是他第一次率领庞大军阵作战,极力想要避免自己过去单单作为校尉时冲阵的想法,就算此时文丑这样说了,他仍旧考虑了一会才点头说道:“既然如此,便允你三人各率两曲骑兵,自左右冲杀敌阵,待敌势大乱,某便引兵出击!”

文丑见太史慈应允,当即开怀大笑,道:“真是的,将军您要早下令,这仗不就早打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