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六章 张颌儁义(1 / 2)

纵兵夺鼎 夺鹿侯 2610 字 13天前

清晨,张颌在乐水河畔洗净了昨夜厮杀染满血迹的甲胄,用硬毛刷子清洗坐骑身上的污迹,随后从部下手中接过捣碎的草药,小心翼翼地涂抹在马身上那些被兵器刮出的细微伤口,便见到高览的亲信奔驰而来,在马背上高声喊道:“张儁义,快整理整理衣甲穿戴整齐了,将军在中军帐要见你!”

这已经是他们追随燕北进入漠北的第二十三日了。二十三日里他们跋涉四百余里,沿途毁灭鲜卑部落十七部,粗略算下来斩首七千有奇。

“诺!”

张颌没有多想,这时候将军要见他绝不是什么坏事。这二十余日以来睡得少吃得多,白天睡觉晚上袭击,纵横漠北四百里之地,他不知为将军燕北立下了多少功勋,单单是他们所收集各个部落的战利品便足有数千匹骏马,足够武装出两个轻骑校尉部。

燕北见他,只能有赏,绝不会有任何责难。

不过张颌也并没什么自傲的,他所做的不过是从中帮助高览补充军略之事,更多还是冲阵之能。主要功勋还是校尉高览的,更何况单单军中比他强的就不止高览一个,燕北麾下有能人啊!

操控大军步卒日行三十里接连二十余日不停歇的沮授,这种大功远远要超过他这等冲阵之才。他们所在的可并非平原,甚至都不在汉家领土当中,脚踏着大漠走路便没力气,而且还有流沙等危险情况,军队的行进速度说被减半是一点儿都不夸张的,而沮授却能将大军若臂使,这份才干由不得人不敬佩。

为张颌主官的高览便不提了,而在乐水另一侧的三千轻骑部校尉麹义,更是行兵布阵的行家里手。麹义的战法与高览全然不同,高览的目的在于驱赶,乐水北岸鲜卑逃卒一路上不知凡几,而麹义则到现在,连战六个部落,无一活口!

麹义手中的两千骑兵,还有两百余羌胡义从及六百邺城募来的新兵,这是他的私人部曲。本来麹义募了八百余人,但其中有二百是王义带进去的内间,如今冰释前嫌捧了燕北,自然就将王义收了回来。

而使六个部落无一活口的功臣,便是麹义手里那八百部曲牢牢攥在手中的功勋。

麹义的部曲统统精通骑射,而且是威力更大、精准更高但上弦缓慢的骑弩手。每当夜袭鲜卑部落时,麹义便以骑兵突入其中,持弩的部曲游曳于部落之外环伺,在四五十步外以强弩射击部落中逃出的溃兵。

在大漠的夜晚,部落中逃出的溃兵几乎要在十步之内时才能看清楚骑兵,而因为逆光的原因,麹义的部曲则在百步之外便能看见部落火光中向外逃窜的黑影,因而放至五十步内精准狙杀几乎一杀一个准。

正因为这八百部曲,麹义所走过的四百余里路,一路上六个部落皆是一个活口不留。燕北定下这绝户计,对鲜卑外族的心思可谓阴狠,而麹义则更胜一筹,四十里前骑兵部与步卒调换的那个桥上,那些从麹义部下调至步卒沮授麾下休整的骑手从马上下来便传开了消息……麹义对战胜的部落中就连每具尸首都要让人补上两刀!

一刀插心口,一刀抹脖子……说是什么为了确保万无一失。

每每想起麹义这句‘确保万无一失’,张颌的后脖颈子便在白日里冒出凉气直冲头顶!

若说麹义那么大的杀性才叫做万无一失,那他与高校尉一路上放跑的溃军可比死在他们手里的人多得多了,他们这叫什么?得一失万?

琢磨着这些东西,张颌整理好甲胄翻身上马,拍了拍一同出生入死的坐骑老伙计,将长矛往部下手中一递便不持寸兵地向着十里之外的中军大营奔去。

倒不是张颌托大,如今他们外放装作商贾的人手与夜袭的骑卒,还有沮授所将的万余步卒全部聚拢到一起,还有两千多从鲜卑部落里解救出的汉儿奴隶也都被燕北分发了武装补充军队在数次袭击中的损耗,经过将近一个月的赶路,他们仍旧保持着两万大军的兵员。

在漠北这种地方,别说那些小部落,就算是漠北那几个所谓的鲜卑大人见了也要退避三舍,根本没人敢在太岁头上动土!

整个临时营地足足占了方圆二十里的广袤大漠,虽然在大漠里不容易找到树木做大营,但那些招展的旌旗与从鲜卑部落抢来的大车看上去到底是兵威赫赫。

燕北军如今所谓的中军大帐仍旧是一个大帐,只不过沙丘上不容易打下木桩,仅仅是将帐角系在八架大车上,虽然稳妥却看上去稍显狼狈,不过如今设身处地能做到如此已是不易,谁都没有强求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