朦胧的夜色之下,群山的脉络在墨黑色和藏蓝色之间起伏,明黄色的路灯光晕绽放开来,犹如一支画笔般,隐隐绰绰地将浓郁夜色涂抹而去,勾勒出一个清冷却温馨的港湾。凌晨时分的宁静与嘈杂在那温暖的色调之中如同烟雾般蔓延,世界的色彩就仿佛打翻的颜料盘般,瞬间变得斑斓起来。
“不,不,这不公平。”那明亮之中蒙着一层清冷的嗓音,在刚刚下过雨的街道上回荡着,湿漉漉的深灰色柏油路氤氲着初秋的飒爽和冷冽,不知不觉中,声音里也染上了些许黄色、红色和绿色,犹如漫山遍野的枫叶。“这是一个历史性难题,你不能就这样简单粗暴地抛过来,这不公平。”
“呵呵。”忍俊不禁的笑声仿佛深秋夜晚里的一盏油灯,微弱却明亮,凛冽却温暖,喉咙深处的沙哑因为夜色的弥漫而变得粗糙起来,“那么我更换一个提问的方式,’肖申克的救赎’和’阿甘正传’,你更喜欢哪一部作品?这总行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喜好,每个人也有自己的习惯,你从一名观众的角度发表自己的观点。”
鲁妮没有立刻回答,而是细细地打量着蓝礼眉宇之间的神色,可是他却丝毫不为所动,坦然而镇定地看了回来,鲁妮不由暗暗磨牙,恶狠狠地撕下一片白面包,扔进了嘴巴里,狠狠不平地咀嚼着,仿佛那片白面包和她有血海深仇一般。
“那同样的问题,你会怎么回答呢?”鲁妮依旧不愿意轻易缴械投降,直接反问了回去。
面对如此棘手的历史难题,蓝礼却丝毫不显慌张,咬了一口手里的三明治,慢慢地把食物吞咽下去之后,放任那股静谧在两个人之间蔓延,气氛仿佛有些尴尬,可是鲁妮嘴角得意的笑容却轻轻上扬了起来,就在这时,蓝礼开口了。
“很简单。比起’肖申克的救赎’来说,我更喜欢’因父之名’;比起’阿甘正传’来说,我更喜欢’乱世儿女’。”
蓝礼的回答让鲁妮愣了愣,显然没有预料到这样的答案,她细细咀嚼了一番,却发现自己没有办法反驳,甚至还隐隐觉得这番话十分有道理。但很快,鲁妮就反应了过来,瞪圆了眼睛看向蓝礼,“不对,你这是狡辩。按照你的说法,那就是’肖申克的救赎’和’阿甘正传’你都不喜欢的意思咯?”她差点就被蓝礼绕进去了,忽略了原本的问题重点!
没有想到,蓝礼居然点点头,给予了肯定,“是的,我都不喜欢。”这杀了鲁妮一个措手不及,一时间居然不知道应该如何回应,“相较而言,我还是更喜欢’低俗小说’。就好像比起’国王的演讲’,我更喜欢’社交网络’一样。”
他们正在讨论的是影史最大公案之一,1995年第六十七届奥斯卡的最佳影片归属,“肖申克的救赎”、“阿甘正传”和“低俗小说”,到底谁才真正配得上最佳影片的头衔。
“那么你呢?”蓝礼没有给鲁妮喘息的机会,继续把问题抛了出去。
鲁妮察觉出了蓝礼的意图,瞳孔微微眯了眯,有些气恼又有些懊悔地投去了视线,可是蓝礼却明显不受影响,一幅堂堂正正受教的表情,这让鲁妮不由轻咬银牙,不过她也没有低头认输的打算,“’阿甘正传’,我更喜欢’阿甘正传’。”鲁妮也干脆地给出了自己的答案,“因为电影透露出来的睿智,更加值得回味。”
蓝礼一幅意味深长的表情,点了点头,这让鲁妮只觉得一阵胸闷,“你这表情又是什么意思?”
“没有,只是我没有想到你的口味如此主流。”蓝礼耸了耸肩,轻描淡写地说道,这让鲁妮咬住了下唇,透亮的眼睛瞪圆起来,直勾勾地盯着蓝礼,那吃人的模样让蓝礼哑然失笑,原本正准备把三明治塞进嘴巴的,顺势也就把双手举起来做了投降状,诚恳地认错道,“我说错话了,喜欢’肖申克的救赎’的人才是真正的主流,否则电影也无法在idb上拿到第一了,不是吗?”
即使是道歉,那诚意十足的话语搭配认真严肃的表情,依旧透露出一股英伦绅士的黑色幽默,鲁妮终究还是没有忍住,噗嗤一下笑出了声,点点头,“的确如此。不过,你也蛮主流的,居然喜欢斯坦利-库布里克(stanley-kubrick)。”
“乱世儿女”就是斯坦利执导的作品,这位电影大师被誉为是奇才,作品类型涉猎颇广,而且常常剑走偏锋,被无数狂热影迷奉为大师之中的大师。不过,由于斯坦利着实太有名了,那些伪影迷、伪文青,也都喜欢用斯坦利做挡箭牌,仿佛只要说出“发条橙”、“2001太空漫游”几部作品的名字,就是资深影迷了——堪称搭讪利器。
面对鲁妮的攻击,蓝礼却是坦然地点点头,“我无法反驳。”那镇定自若的模样反而是让鲁妮的嘲讽落了空,鲁妮噎了噎,随即也是哑然失笑起来。
两个人沿着小镇那犹如棋盘一般的笔直街道一路往前走,街道旁两个白发苍苍的老人席地而坐,手里各自拿着一瓶啤酒,手里点燃的大/麻散发出袅袅的刺鼻烟味。
蓝礼主动打起了招呼,“今夜夜色如此美好,刚刚下过一场秋雨,难道不打算好好和被窝温存一下吗?”
“我们正在等待三点半的那场’别让我走’。你们不打算加入吗?”其中一个老人扬声回答到,苍劲有力的声音在街道里回响着。
“石黑一雄的小说不是我喜欢的类型。”蓝礼耸了耸肩,礼貌却坚定地回答到,惹得两个老人都轻笑了起来,“小年轻还是好好约会吧,不要浪费了如此美好的夜晚,电影就留给我们这些老骨头的单身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