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没用的小易,你除了睡觉和吃锅盔以外,到底还会不会别的了?”草原上的旅途是空虚寂寞的,人在这种情况下总要找点事情做,中午休息时,一身白衣的贾公子迈步走了过来,手里还拿着块熏制的鹿肉,做为一支大商队的首领,他的伙食肯定要比其他人好得多,那个叫‘小竹’的贴身小厮,也亦步亦趋的跟在一旁,看向小易的眼神中同样充满了好奇。
“你把手里的鹿肉送给我,就告诉你还会做什么!”看着眼前的两个好奇宝宝,小易露出一副天然呆的模样,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里满是纯真、善良、可爱的神色。
“真是个吃货,好,给你!”看着眼前这个奇葩,贾公子非常大度的把手里的鹿肉递了过去,然后一脸好奇的等着对方的答案。
鹿肉在手,小易先放在鼻子前面闻了闻,鹿肉的香气很是浓郁,但隐约中还有另一种香气缠绕其上,那是一种特殊的体香,对这种香气小易并不陌生,很久以前,在‘女王大人’的身上他就闻到过,在貂蝉的身上也闻到过,都是那么让人迷醉----处子之香,男人最喜欢的味道!
“别就知道吃鹿肉,你还没说到底还会做什么呢?”看着小易几口就把一大块鹿肉吞了下去,贾公子连忙出声询问,不知道为什么,自从看到那面‘肥龙锅盔’旗之后,他就对这个‘没用的小易’充满了好奇心。
一边咀嚼着鹿肉,小易一边指了指‘小竹’手里捧着的水壶,后者先是看了看自家公子,这可是公子专用的水壶,自家主子有洁癖,他的东西从来不给外人用的,但今天太阳却从西边出来了,只见贾公子俊脸微红,然后轻轻的点了点头,小竹这才把水壶递了过去,眼中满是不可思议的神色。
人与人之间就是这样,有时候怎么看怎么顺眼,哪怕对方是个一文不名的乞丐,可就是看着舒服,另一种正好相反,怎么看怎么别扭,哪怕对方身上穿着龙袍,心中也丝毫没有欢喜,这二者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缘分,只不过,前者是情缘,后者是孽缘!
嘴对嘴,长流水,一股带着挂花味的蜂蜜水灌下去,去火解渴,舒服的拍拍肚子,小易这才不紧不慢的对着眼前的好奇宝宝说道:“除了吃锅盔以外,其实……我还会吃鹿肉!”
“哈哈!……哈哈哈!”最先发出笑声的是小竹,但看到自家公子涨红的小脸,又使劲想捂住自己的嘴吧,憋得满脸通红,最后实在是忍不住终于狂笑了出来……
“哈哈哈!……”沉寂了一会,贾公子也终于忍不住的大笑起来,他一向自认聪明绝顶,没想到今天竟然被一个天然呆的家伙给涮了一把,有意思,真有意思!
正在三个人哈哈大笑的时候,一骑烟尘闪过,小斌打猎回来了,这个猎手出身的少年根本就闲不住,只要一有空闲他就会带上弓箭出去转转,而且每次从不落空,肯定能带点猎物回来,今天他带回来的就是几只肥硕的野兔。
秋天草籽饱满,几只野兔吃的身上全是肥油,还在那使劲的蹬着腿,看来是被小斌活捉的;打猎并不难,但要想在到处都是兔子洞的草原上活着它们,除了天上的苍鹰,就只有最好的猎手才办得到!
“兔子,兔子!”肥肥的兔子看起来确实很可爱,尤其是其中的一只大白兔,长长的耳朵一转一转的闪动,样子萌萌的,立刻把两个好奇宝宝的目光给迷住了,在哪指手画脚的议论起来,想要伸手摸摸,却又不敢的样子!
“把那只怀孕的白兔子给我!”小易伸手从马鞍上抄起肥肥的大白兔,用手摸了摸这只差点就要变成红烧兔子肉的小生灵,嗯,毛发柔顺,手感极好:“来而不往非礼也,吃了你的鹿肉,喝了你的桂花蜂蜜水,这只兔子就作为回礼送给你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