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七十二章 秋收 上(1 / 2)

天唐锦绣 公子許 3228 字 14天前

在李泰看来,权力争斗不过是一时一刻、一城一地,朝堂上的大佬们浮浮沉沉起起落落,转眼之间就可能换一茬,甚至就连王朝兴灭更迭那也是百十年间的事情,古往今来一国起一国亡,谁能知道大唐能够挺到哪一天?

这些庸俗的权力斗争,如何能够比得了千秋万载的教育大业?

只要能够将教育发展到最下面的乡学,使得所有适龄少年都能够受到国学教育,人人识字、人人读书,将来朝廷以科举制度从所有大唐子民当中简拔人才,这可比单单让世家子弟来治理国家要强得多。

一个受到最良好的精英教育,从而钟鸣鼎食受到亲朋父祖之举荐而出仕的世家子弟,一个出身于草莽之间,深知人间疾苦努力读书最终立于朝堂之上的寒门学子,哪一个更能够治理好这个国家呢?

李泰认为必然是后者。

晋惠帝死了才不过两百多年,“何不食肉糜”的故事依旧在民间流传,听上去这似乎是个笑话,但是对于统治阶层来说,却是无比的讽刺和悲哀……

房玄龄慨然道:“殿下若有所需,老朽定效犬马之劳。”

李泰抚掌大笑:“如此,那往后本王可就多多叨扰了!”

房玄龄亦笑道:“荣幸之至。”

心底却是唏嘘,儿子明摆着要将人家当刀使,自己略效绵薄之力,也算是有来有回,心中无愧……

晚上房家父子备下酒宴,俱是山珍野味时鲜蔬菜,好生招待李泰一番,酒酣耳热之际跑了跑温泉,便各自回屋熟睡。

翌日清早,李泰早早便被房俊叫醒。

“这什么时辰?”

李泰迷迷糊糊坐起,转头瞅了一眼窗外,天刚朦朦亮。

“已经是卯时了,殿下快起,用过早膳之后咱们去掰苞米。”

房俊已经换了一身箭袖劲装,瞅上去神采奕奕干净利落,将赖床不肯起的李泰硬生生给拽了起来。

李泰无奈,只得随着房俊出了卧房,起床气却未消散,不满嘟囔道:“简直岂有此理,天尚未亮,咱们也不上朝,起这么早作甚?”

待到侍女服侍着洗脸净手之后坐到餐桌旁,这才清醒一些,问道:“你刚才说‘掰苞米’乃是何意?”

房俊拿起一个包子咬了一口,解释道:“那玉米自海外而来,颗粒饱满晶莹如玉,故而得名。只是它果实之外上有一层一层的苞衣包裹,庄子里的农夫倒是更愿意叫它苞米。”

李泰点点头,端起粥碗喝了一口,又夹了一块醋芹放在嘴里咀嚼,不满道:“这种粗活自然有奴仆们去做,吾等就算心系农桑,大可等收割得差不多了去检视一遍即可,何须去这么早?”

“殿下怕是从未收割过庄稼吧?”

“怎么可能?当年父皇母后每年开春都去到皇庄里耕种,秋日亦要前去收割,给天下臣民做出重视农桑的表率,本王可是每年都跟着。”

不跟着不行,皇帝种田这就是天底下最大的“秀”,完完全全是做给天下人看的,皇室子弟都得随行,以为天下表率。

只是这种政治作秀自然没人肯认真对待,皇帝还好,毕竟这江山是他的,可对于锦衣玉食的皇子们来说,能够感受到收获之美的,那当真是凤毛麟角、绝无仅有。

很显然,李泰当年也就是跟在李二陛下后头做做样子,怕是手上都未沾土……

“殿下有所不知,这秋日收获庄稼,乃是天下一等一有趣之事,看着黄澄澄的粮食入仓,那种幸福感令人根本停不下来。”

房俊吃着早点,感慨说道。

想当年他也是出身农村,小时候跟在长辈身后收割庄稼的时候是一年当中最最幸福的时候,庄稼的丰厚就代表着一年丰衣足食,平常有肉吃,过年有新衣,那漫山遍野的笑声浸润着人们最朴素、最单纯的幸福。

哪怕是后来上了上学,跟着教授在各地搞科研的时候,他也最喜欢帮着收获庄稼。

李泰却根本不信,翻着白眼道:“当本王是傻子么?那是最粗重的活计,非得要身强力壮的男丁才行,一会儿便汗流浃背气喘吁吁,休想欺骗本王跟你下地干活,免得被你嘲笑多年。”

“那行,到时候殿下就站在地头看着,微臣自己下地便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