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4章 怪像(1 / 2)

继续呆在洛杉矶已经没有意义,陈光又飞了趟普林斯顿,主要是协助卓静思解决一些光触媒方面的问题。

虽然卓老师享受了双重py交易之后,对五大神级配方理解极深,但她这终究有点填鸭式教学,有些细节上的东西脑子里虽然装着,但在整体统筹上尚且需要一些时间来归纳总结。

陈光这样跑一趟,多多少少可以节约些时间。

可惜他在某一方面终究还是没能得偿所愿,也不知道卓静思是故意的还是真沉迷其中不能自拔,陈光呆在普林斯顿这些天,她索性就住在了实验室里,压根不出门。

苍蝇叮不了无缝的蛋。

在装满《世界派》的邮轮抵达洛杉矶的前夜,陈光怏怏的回了洛杉矶,时间一点点的过,他终究还是更在乎演技神像的事情。

又过了四天,期间,以洛杉矶为原点,千万套《世界派表演艺术》如同波浪般向全美各地弥散开来。

那些之前妄图狠宰陈光一刀的出版商终于发现情况不妙,登时暴怒,当场向陈光发起诉讼。

可惜这并没有什么卵用,布朗署长拿出条条款款,往桌子上一摆,谁也说不出半个不字来。

随后全美出版业联合工会又找上了商务部,试图让商务部牵头对陈光发起诉讼,指控他包括走私、倾销等罪名。

但商务部的反应也极快,甚至早在邮轮刚跑到半路时,商务部中亲华的那部分官员里,就有两人在唐小开的牵线搭桥下与贝克律师事务所接上了头,提前针对性的做足了准备。

当天出版业工会的文书到达商务部,第二天一早商务部的公开批文回复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发了出去。

商务部的回复与出版总署异曲同工,从制度与国际惯例上针对出版工会的质疑做出一一答复。

最终,商务部的态度明确,立场鲜明,陈光本人亲自将《世界派表演艺术》专著从华夏运过来,非但没有违背有关法律,这更是致力于传播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慷慨之举。

再者,同为学术类专著,陈光的定价较低,完全区别于暴利的走私,充满了国际主义情怀,于法理于情理,都没有任何指责他的理由。

虽然商务部内部未必铁板一块,主要意识形态依然排华,但亲华一系的动作太快,甚至都没给其他人反应的时间。

再者,整个操作流程虽然来得很快很突兀,可完全站得住脚跟,除非修改现行的关于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殊通道条约,没有任何办法。

谁也阻止不了这整整一千万套普装版《世界派表演艺术》以奔雷之势病毒般蔓延向全美。

出版工会的成员们除了打落牙齿和血吞之外根本没有别的办法,最终他们只得不情不愿的接受了这残酷的现实,幸好有陈光缴纳的高额税费抚慰他们受伤的心情。

如果是以前,让陈光支付上亿美金的税费,等若要了他的命。

但现在,天光集团能从全球总票房搞到近七亿美金的纯利润,哪怕再刨除之前靳诗月与江雅歌的公司,现如今大家各占一半的天光传媒理当分润的那部分收入,陈光个人所得也高达六亿。

这根本无压力。

如今票房分成已经陆陆续续回到账上,目前正在唐小开的发行公司里,陈光让人划拨出来,直接就给结账了。

除此之外,陈光终究也没有和全美出版工会完全搞僵。

打一棒子给点甜头这招,以前大米常给别人用,如今陈光却也以彼之道还施彼身。

一百万套豪华版的订单还是给了他们,但这价格当然不可能是他们之前那样的丧心病狂,甚至比正常状态还多拿了百分之十的优惠幅度。

原因很简单,想搞神像真正需要的是量大从优的普包版,豪华版这纯粹就是为了利润,别人在乎,但对陈光却可有可无。

你们还不老实,那我索性就不做了!奈我何?

至于华夏国内,陈光这些天亲自动手翻译出来的华语版《世界派》也终于印刷出来,重新卖向全国。

最为一枚根正苗红的华夏人,写出来的书却是先出英文版,再翻译成华语版,陈光不得不说闹了个大乌龙,又给他在小粉红那边招了不少黑。

但他也懒得与人解释,从一开始,自己瞄准的对象就是奥斯卡,当然是在国外怎么快怎么来。

想黑他的人怎么都能找到黑点,与他们解释了他们也会选择性的无视,不想黑他的人不必解释也能明白。

陈光只是觉得可笑,华语版也就晚了十来天而已,至于上纲上线说我什么忘本的么?

网上甚至还出现这种传言,说他连国籍都给换了,成了歪果仁。

陈光理都不想理,你四不四傻?

前光定总局局长,暴力机构一把手,正儿八经的副部级,就算我愿意换国籍,也要人家敢接才对吧?

老爷子们不跟我拼命才怪。

接下来这几天,陈光又抽冷子在全美跑来跑去,看了几场wwe和ufc的比赛,与当初力挺他的那些格斗明星们打了照面。

表面看他这只是还人情,亲自去捧场,其实没几个人知道他心中却一直在想,自己该怎么做才能完成肉身神像的壮举。

参加这种比赛多半毫无意义,哪怕打遍天下无敌手也没用。

以自己现在的能力,这个世界上根本没有任何一个人可以让自己全力以赴,都是随便伸出一根指头别人就倒下了。

想要冠绝当代不难,难的却是旷古烁今。

外国就不谈了,就论华夏国内,陈光把自己说成史上第一,别人来一句,你能耐你和李元霸比啊。

你力气大?

人家花和尚鲁智深倒拔杨柳,力气不比你小吧?

人家某某武将一手丈八铁枪,动不动就重几百斤,舞得和风火轮似的。

你能耐,你去跟人打啊!

还有,上古时候的蚩尤大神,战神刑天,你能打得过?

什么?

你说别人是神话人物,没有真实存在?

是,我们没有明确的证据证明他们的存在,又或者证明他的能力是否正如传说中那么强,但你也找不到证据证明人家是假的啊!

这就是个让人绝望的悖论。

陈光只能表示,我拿头去和已经在元素半衰期里化成灰灰的古人比啊!

演技好歹还能找到不少影像参考资料,也有权威著作可以做出明确对比,但武力值这个,真没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