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40 章(2 / 2)

他拍了拍东哥儿的肩膀,想说什么,张了张嘴,面对东哥儿温和的笑脸,又觉得那些话都说不出口了。

“想去就去吧,男孩子多出去见见世面也挺好。”最终也只有这一句支持的话,南哥儿作为家里长子长孙,一直对自己要求太过严格,这次主动说出自己的想法,也是难得。

除了家里几个,幼娘她们一群小学生,学了两手简单的把式,个个以为自己是未来之星,也嚷嚷着要去,被夏琛丢给护卫队经历了一番挫折教育。

护卫队的成员大部分都报名了,能进护卫队,拼搏精神是少不了的,尤其是那些新人,整天被灌输一些保家卫城的思想,难免产生一些英雄情结,心里头都盼着能做出点儿成绩想,像他们的前辈们一般,打一场大胜仗好让乡邻们刮目相看。

然而夏琛可不敢放这些才训练没多久的新兵蛋子们出去,自己死了没关系,万一冒进牵连到其他人,隔得这么远,他想救都救不了。

于是这次出行开拓盐道的小队伍,暂定一共七人,除了季敏瑜这个非战斗成员,其他人都是护卫队里的老人。

他们家东南西北,南哥儿就不让他去凑热闹了,北哥儿训练时间短也没通过,细娘作为特殊战斗人员入选,东哥儿的实力在老队员里也算顶尖的一波,完全靠自己的实力被选中。

除了这三个,还有四人分别是孙黑虎、文桂喜、孙志和齐小二,前三者都是当初跟夏琛一起从外面回来的同伴,只有齐小二,是第一批选进护卫队的三个村里年轻人之一。

这四个人,孙黑虎不用说,他是护卫队里除了几个异人,武力值最高的人之一。本身战斗天赋就不差,不然当初也不会成为那群山匪的首领,干强盗行业的,光靠一点儿义气可不够,还得把人打服。

现在经过系统训练,战斗力更是十分不俗,折柳跟他打,都要僵持半天。

文桂喜嗅觉味觉十分突出,以前夏琛听温束说过,他有可能会觉醒这方面的异能。现在虽然没觉醒,但是能力却一直在加强,带上他或许会有用。

孙志也是队里的好手之一,他擅用盾刀,跟罗校官打得那一仗,缴获的一把大盾就给了他,换了武器之后防御力瞬间拔高一截,一刀一盾,攻防兼备,队内测试的时候让很多对手头疼。

齐小二喜欢用匕首,而且他特别擅长收集情报,是个天生的情报人员。

这些人都是夏琛仔细考虑过,又参考了温束给出的意见之后精心挑选出来的人手,配置上不说尽善尽美,但基本上也算考虑周全。

后勤补给由夏琛,出门在外,自然是尽量准备充足一些。

南瓜马车不用提,自然是要安排的,葫芦娃这种储物神器,夏琛的意思是能不曝光就不要曝光,万一让人盯上,还会引来危险。

除了专门用来装货物的大娃,他还每人给了一个五娃,五娃是青色的,不到人手指长,乍一看就是普通的还没长好的小葫芦。

这些小葫芦夏琛都设置成只有他们彼此和夏琛自己可以开启,每个葫芦里都装了一些米面和即食的干粮,还有金疮药水果血再生胶,水带臭果轰天雷。

他是恨不能将这些人武装到牙齿,每一个五娃里的物资,都保证万一有人走失了,可以靠着这些东西存活下来。

另外还让他们带了一些粗粮掺杂着少许细粮放在南瓜马车里掩人耳目,金银也准备了很多,虽然他们现在不使用这些东西了,万一外面还在用呢

再甄选人手的时候,夏琛就已经开始准备物资,人挑出来了,也没能给他们留太多时间跟家人告别,再拖下去,天气越来越热就走不了了。

于是在极短的时间内,很多反应慢的人刚刚开始关注这件事,第一支外出探索开拓盐道的商队,就已经整装待发了。

临走前,孙黑虎嘟囔了一句,说打着清河村的旗号有些不够霸气。

夏琛这才想起,他的城市都建起来了,却还没有起个正经名字。

送别的道路上,夏琛回头看了眼高耸的城墙,正色道“叫望乡吧,望乡城,你们回来的时候,看见城墙,就知道回家了。”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个名字我自己取的我基友不在临时自己取了,我就取不出来那种高大上的感觉q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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